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一)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服务业集聚辐射功能。
  杭州。突出发展旅游、金融、科教、文化创意、软件、服务外包、物流、会展等优势行业,加快建设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和民营经济总部、长三角重要的航空货运枢纽、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和文化创意中心,不断增强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地位。
  宁波。构建以国际贸易为龙头,港口物流为支撑,现代金融为保障,科技、信息等知识型服务业为引领,商贸商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为配套的服务业产业体系,逐步打造长三角重要的港口物流枢纽、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商贸会展城市。
  温州。重点发展现代商贸、港口物流、金融保险、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建设区域性外贸口岸、商贸会展中心、物流中心、旅游休闲中心和金融创新示范区,逐步发展成为浙南闽东地区服务业中心城市。
  浙中城市群。重点发展现代商贸、品牌会展、现代物流等优势行业,加快建设国际性商贸会展城市和浙中区域性物流枢纽,发展古婺文化、东阳横店影视、义乌购物等特色旅游,带动浙江中西部地区服务业发展。
  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城市服务业发展也要强化优势,增量提质,增强对市域服务业发展的带动能力。各个城市要把满足市域服务需求放在首要位置,既要满足居民在物质文化方面的消费性需求,又要适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此同时,也要充分挖掘特色,发挥优势,积极培育具有跨市域意义的特色服务业。
  (二)大力提升县域服务业发展水平。
  1增强县城和中心镇服务功能。以县城和省级中心镇为重点,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增强服务功能,使县城和中心镇服务业成为联系城乡的重要平台。面向当地城乡居民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商贸、金融、商务、信息、文化、房地产、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行业,扩大就业岗位,增强供给能力,提升城市化质量和水平。加强发展面向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服务行业,扩大向农村地区的服务延伸作用。
  2围绕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生产性服务体系。顺应我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需要,依托集聚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规划建设金融、科技、信息、物流、培训、会展、商务和公共服务等组成的区域生产性服务体系。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发展重点和发展时序。既要立足集群,又要跳出行政区划,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培育建设一批跨区联动、产业互动的生产性服务平台,在为中小企业服务中求发展,带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向研发和营销两端拓展延伸,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3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县域经济各有各的特色和优势,要在满足县域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在产业集群比较发达的县(市),规划建设新型专业市场、物流园区和总部基地等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在生态环境、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方面具有优势的县(市),完善综合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各种特色旅游;在港口资源条件优越的县(市),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布局,发展港口物流业。服务业特色鲜明又相对发达的县(市),要率先实现向服务型经济结构的转型。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