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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一)现代商贸业。以“三体系一工程”为核心,推进现代商贸业建设。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总代理、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方式,应用信息化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改造提升专业市场,推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会展经济,规划建设生产资料加工配送中心、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构筑通畅高效的现代生产性商贸服务体系;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餐饮服务和社区商业,完善多层次流通网络,构筑便利实惠的居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现代消费品流通网络、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流通网络,构筑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实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大大型流通企业培育、项目投入和品牌建设力度,提升我省商贸流通业综合竞争力。
  (二)金融服务业。加强金融体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我省金融现代化水平。推动对外金融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金融资源,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基金融资、债券融资以及企业上市融资等,不断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积极完善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打造银行业的“浙银品牌”、证券业的“浙江板块”、保险业的“浙江亮点”、地方金融的“浙商系列”和杭州、宁波两大区域性金融集聚地,增强金融要素集聚水平,维护金融稳定安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金融改革的先行区、金融发展的繁荣区、金融生态的优质区、金融运行的安全区。
  (三)现代物流业。以杭州、宁波-舟山、温州、金华-义乌四大物流枢纽为重点,加强港航强省建设,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重点建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港物流中心以及金华-义乌、衢州等一批“内陆港”。大力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骨干企业,加强干支衔接的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和适应多式联运发展的重大物流设施建设,提高国际资源整合和配置能力。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和航空物流,培育发展保税物流,支持发展钢材、纺织、粮食、化工、医药、汽车等专业物流,促进都市配送物流发展。突破行业界限和地区限制,培育大型物流企业,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加强物流标准制订和推广,加快物流信息化,加大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力度,推进大通关建设,提升现代物流水平。
  (四)信息服务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发挥我省软件业开发能力较强、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等优势,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研发,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品牌企业群、优势产业链培育,做大做强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软件外包与出口,不断提高我省软件业的研发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和产业化程度,促使我省软件外包业务向软件设计与核心业务服务外包等产业链高端发展。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先发展数据库产业,加快发展网络出版、动漫游戏、数字影视等信息内容服务业。积极发展增值和互联网业务,推进“三网”融合,推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建成“数字浙江”,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水平。
  (五)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科技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科技培训、技术推广、节能减排服务等服务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培育科技研发主体,做强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提升我省科研创新与应用能力。完善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和高效运营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步建成完善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和协作网络。发展科技招投标、科技中介、技术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繁荣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技术交易平台,促进专利代理服务业和专利技术交易服务业发展。
  (六)商务服务业。规范提升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业,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培育知名品牌和规模企业,提升组织化、品牌化水平。规范发展环境,加大培育力度,扶持发展法律咨询、工程咨询、信用评估、认证认可、管理咨询、品牌营销、广告会展、知识产权代理等行业。加大优秀企业或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强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互动融合,加强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提升我省商务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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