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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明电〔2008〕3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安排。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并随时与单位值班室保持联系,特别要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期对值班工作所需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

  二、公安、消防、民政、劳动保障、城建、交通、水利、教育、农业、卫生、物价、工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旅游、信访、电力、通信等有关单位,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可供应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

  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出差、出访或外出休假,要按有关规定提前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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