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妇联、省物价局11个部门组成。省教育厅为牵头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主任由省教育厅一位负责同志兼任。
三、 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视具体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报告落实联席会议决议情况。每次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各单位正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拟议议题,由办公室与各方面协商确定并报告本次会议召集人审定。
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必要时,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
四、 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出发,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省教育厅负责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学校体育工作的落实。
(二)发改委负责落实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学校体育工作相关经费,监督检查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四)人事部门负责落实解决学校体育师资和卫生保健人员的招收录用和减员后的补充及相关政策待遇。
(五)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好体育教师、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编制。
(六)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全省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八)体育部门负责做好全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同时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关注学生体质健康的监测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做好学校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九)共青团组织会同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各项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倡导和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团队活动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