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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增加生鲜牛奶收购减轻奶农损失有关政策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增加生鲜牛奶收购减轻奶农损失有关政策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27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在全市有力有序开展。受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市场乳品消费信心降低,乳品加工企业产量减少,部分地区生鲜牛奶滞销、收购价格下降,出现奶农倒奶、坏奶等现象。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奶农的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增加生鲜牛奶收购、减轻奶农损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增加生鲜牛奶的收购。对我市市区各乳品加工企业在当前应急处置期间为解决奶农(站)交奶难而增加收购的部分,政府按每吨生鲜牛奶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乳品加工企业。补贴资金统一由市政府在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对市区受损失的奶农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对应急处置期间,奶农因生鲜奶滞销而发生的坏奶、倒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政府按奶价每吨3000元的2/3进行补贴,即每吨奶补贴2000元。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2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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