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训工作
远程抄报税培训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爱信诺负责培训企业开票人员,市局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支付培训费用。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各分局派人在培训现场进行协助,并听取参加培训人员意见,及时与培训单位沟通。市局也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巡访。
六、推行计划
(一)远程抄报税:
从2008年10月开始启动,已进行试点的7个分局(徐汇、杨浦、宝山、南汇、嘉定、青浦、崇明)已基本完成推行;其余分局按市局计划逐步推行,原则上要求于2009年5月底完成本市推广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市局将另行下达。
(二)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从2008年10月开始启动,年底完成推广工作。推行电子签名的纳税人可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
附件:申请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确认书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
申请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确认书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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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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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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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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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电子申报数据真实有效,我自愿选择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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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
| 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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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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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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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子签名,是指纳税人在网上电子申报时,填写完毕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附列资料后,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在电子报表下方出现128位的电子签名串。电子印章是考虑到纳税人的习惯做法,纳税人申报时在电子报表下方可加电子印章。申请电子签名的,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已有的32K CA证书,不需支付任何费用;申请电子印章的,需去上海市数字证书中心扫描公章,而且要求CA证书U棒容量必须是64K。若属使用32K CA证书用户必须至上海市数字证书中心购买64K CA证书(费用约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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