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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的通知

  汽车板、船用板、硅钢、不锈钢、高强度机械用钢、高性能精密合金板、耐高温合金材料等精品钢材以及上海装备业发展需要配套的精品钢材。
  十七、航空产业(民机)和航天产业
  1民用飞机,包括大型客机、支线飞机、直升机的研发和总装。
  2航空发动机、环控、材料、航空电子、复合材料内饰及结构部件、客舱设施及其它机载或地面系统、设备的研发及制造。
  3运载火箭、战术导弹、应用卫星平台、系统及设备的研发制造、深空探测平台、系统及设备的研发制造。
  4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和卫星遥感。
  十八、新能源产业
  1兆瓦级及以上风电设备的生产制造和自主设计,轴承制造、叶片材料、电控和变频器等。
  2高效率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硅基和非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和设备研发。
  3生物质发电成套技术的示范性应用。
  4生物柴油。
  5纤维乙醇工业化设备制造。
  6地热技术示范性应用。
  十九、新材料产业
  1精品钢、石油化工及其后续产品和精细化工新材料。
  2高性能特种纤维、特种涂料、新型生物材料、3MW以上风力机复合材料等无机新材料和复合材料。
  3纳米材料。
  4稀土信息存储、传输和显示材料,稀土发光材料,永磁材料,稀土催化材料和储氢材料,以及稀土功能材料的开发应用。
  二十、生物医药产业
  1生物技术领域(抗体药物、重大疾病诊断试剂及防治疫苗、蛋白质及多肽药物、基因工程、生物芯片等)。
  2现代中药领域(中药新品开发、中药老产品二次开发、新型中药制剂、中药标准化等)。
  3化学合成创新药领域(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抗肿瘤药物、抗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药物、抗传染及感染性疾病药物、抗自身免疫及过敏性疾病药物、抗精神及神经性疾病药物等,手性药物、新型载药系统及缓控释和靶向药物)。
  4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小创伤、微创伤和无创伤医疗器材及介入器械、数字化医疗影像诊断设备及系统、再生医疗器械与材料、新型急救与监护及手术器械、肿瘤治疗器械及设备、临床生理与生化诊断仪器及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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