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上海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有行业优势的机电、汽车、船舶、钢铁、石化、信息等行业的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活动,力争更多单位实质性地参与国家、国际标准的起草和制订工作并争取标准制订、修订的主导权,力争在标准的前瞻性、创新性、国际化和专利化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以不断提升本市的标准化整体水平为方向,大力支持具有产业发展优势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单位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委会、全国标委会、分标委会或工作组秘书处落户上海。
(三)根据市政府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要求,积极发挥技术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大采标工作的力度。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技术机构,从产业实际出发,加快对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研究的步伐,分析国际标准的发展方向,熟悉国外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以国家标准委确定的年度重点采标产品目录为基础,强化对采标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加大对采标产品特别是获得采标标志产品的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力度,不断提高本市采标产品的质量。
(四)开展标准化良好企业示范试点。充分依托先进制造业的产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园区,以行业为基础,抓好科技含量较高、出口量较大的制造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发挥技术标准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培育一批在国内领先、与国际同步的标准化成果,不断缩小上海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四、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与责任单位
(一)电气制造业
主要任务:
1.加强电站、输配电、轨道交通、高性能机床、自动化仪表、电梯、工业锅炉、重型装备、印刷包装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产品、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标准的研究和制订。重点开展电站系统(核电)、工业锅炉、轨道交通、自动化仪表等领域重点产业的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
2.加大相关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力度。根据装备制造业各个不同行业,重点开展涉及各行业生产安全、节能环保的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加强《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评价企业合理用电导则》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在电气制造业内积极推行标准化良好示范企业工作。
重点项目:
1.核电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2.高效火电设备制造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