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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企业的标准化主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实现优势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突破,不断提高标准水平及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发展的环境,着力提升上海在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地位;提高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的标准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标准化工作要在市场主导下,由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共同参与。政府逐步由主导者变为引导者,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设立相应的扶持资金来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环境。
  2.企业为主,点面结合。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通过培育重点企业作为示范,带动广大企业重视和关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3.鼓励创新,推动发展。将标准化工作作为引导企业应用与参与制订、修订先进标准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4.突出重点,提高水平。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着力推进对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高各行业、领域的标准化水平,促进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以及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趋势,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逐步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积极运作”的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机制;依托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优势,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标准的制订、修订效率,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推动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加快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并为全国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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