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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依法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营造更好的激励创新环境,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体系。保护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
  (九)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力度。进一步建设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构,继续探索本市由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法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模式,研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的办法。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切实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进一步加强诉讼释明、指导与司法调解,拓展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技术专家库,为司法审判和行政处理等提供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作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估价、鉴定、证据规范、司法审计等问题。建立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专题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在保护知识产权以及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途径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等机构的作用,为本市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提供更为直接、更为有效的服务。适时建立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发挥仲裁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作用。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的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盟等组织机构。支持并指导各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一)加强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由本市承担或参与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本市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在地方配套资金中,列支5%以上用于知识产权管理。以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适时出台上海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议试行办法,防止在企业合资、企业购并、技术引进等活动中知识产权被滥用,防范无形资产流失。研究制定本市重点领域、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目录,以集聚资源支持开发和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十二)加强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创意产业、版权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等领域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咨询、培训、交易、登记备案等公共服务,鼓励服务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自律组织。研究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融资、税收优惠等政策,并适时制定和出台创意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十三)加强世博会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制定更有操作性的具体政策与措施,切实加强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加强对参展方的展品和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探索会展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模式,不断完善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提高现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建立国际性会展、大型会展主办方和承办方展前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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