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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8〕79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淮南市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淮南市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保局、省安监局、省监察厅《关于对卧龙风景区、八公山森林公园建材加工企业(碎石机、石灰窑)连片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察函〔2008〕938号)精神,彻底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违法生产建设、严重污染环境的现状。按照市政府《关于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的通告》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原则
  整治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程序实施,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集中整治卧龙风景区、八公山风景区的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
  三、整治责任主体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四、整治步骤和进度安排
  整治工作自2008年8月份开始至2008年11月20日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1.调查准备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
  (1)调查摸底。谢家集区政府、八公山区政府分别抽调人员集中对集中整治区域的违法企业的生产规模、占地面积、投资数额、证照审批等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发布政府通告。由市政府发布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石料、石灰开采加工企业的通告,明确集中整治责任主体、部署和要求。凡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的碎石机、石灰窑、采石场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3)宣传法律法规。谢家集区、八公山区要通过召开石料开采加工企业主座谈会、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市政府通告和有关政策法规。区委、区政府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做到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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