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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程序操作规范。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四)信息管理网络化。非税收入收缴和国库集中支付均以完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做支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执收执罚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部门通过不同的网络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管理,提高财政收支信息管理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五)改革分步实施。改革既要考虑当前,又要兼顾长远,按照改革的总体设计方案,先试点,后推开,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实施,最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类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构成和功能包括:

  1.市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并实现支付。该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并按政府预算科目和资金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2.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各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和支出活动,并与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的会计账簿,进行收支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3.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5.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或经市政府批准,在各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或特殊专项资金的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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