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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区藏文软件研发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区藏文软件研发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1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原“自治区藏文软件研发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藏文软件研发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英 杰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副组长:甲热·洛桑丹增 自治区副主席
  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王 维 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才旺班久    自治区编译局局长、藏语委办主任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蒋 丹 平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洛桑土美    自治区编译局副局长、藏语委办副主任
  格桑占堆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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