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途径
(一)要结合生命教育的实施要求,在学校学科教学、专题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渗透防灾自护安全教育内容。
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社会》、《自然》、《体育与健身》等课程中进行。小学阶段主要采用场景模拟、养成训练、主题班会、成果展示等方式,从安全出行、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健康生活、自身保护等方面,落实防灾自护教育要求。
中学阶段主要在《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科学》、《体育与健身》等课程中进行。中学阶段主要采用场景模拟、行为训练、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成果展示、实地演练、征文(演讲)比赛等方式,从安全、消防、国防、环境、心理、法制、生存技能、疾病防治、自然灾害等方面,落实防灾自护教育要求。
要加强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中有关防灾自护相关科目的开发与实施。结合专题教育中的安全教育要求,可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设计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通过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防灾自护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系统掌握上海城市常见自然灾害的基础知识、正确的应对方法和常见伤病的简单救助常识。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中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在中学中以活动、体验和辨析为主。
(二)要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安全教育资源,拓宽防灾自护安全教育实施途径。
充分利用上海科技馆、上海地震科普馆、上海公安博物馆、上海气象馆、东方绿舟、上海佘山民防教育中心等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参观、学习和实践活动,使学生接受切实有效、形式多样的防灾自护安全教育。学校要与公安消防、民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相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系统协调承担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内容。
(三)要健全和完善学校防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学校应根据校园与校舍的实际,以及学校所在社区的地理位置特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学校防灾应急预案。学校可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利用广播操、体育活动等集体活动项目,积极开展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逃生救助演练,使师生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及避难场所,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并明确教职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岗位职责。
四、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