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培养习惯与提高能力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防灾自护的常识教育,让学生了解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的危害,养成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安全规则的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能力。
3.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家校互动平台和社区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网络,更广泛地开展防灾自护安全教育活动。
二、内容与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分为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事件、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等4个方面。各学段具体教育内容与要求如下:
学段
| 教育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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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
事件防范
| 意外伤害
事故防范
| 自然灾害
防范
| 公共卫生
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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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初步了解集体生活常规和公共卫生规范,遵守社会生活中基本的安全规则;具备初步的安全意识,对危险的事情能及时作出反应;能安全使用物品、避开危险,学会简单的求救和自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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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级
| 了解社会突发事件的危害性,遵守公共场所安全规则;遵守纪律,与同学和老师友好相处,形成在活动、游戏中避免伤害事故的意识。
| 初步掌握交通安全、防溺水的基本技能;了解家庭用电用气安全等知识;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会紧急呼救简易方法,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等常见的求援电话。
| 学习躲避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危险的简单方法,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自我保护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 初步掌握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了解常见的肠道、呼吸道等常见病的预防常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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