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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支持青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支持青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青藏直流联网工程是继青藏铁路后青藏高原地区实施的又一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确保工程建设在我区顺利进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支持青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杨 海 滨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孙 国 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 新 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晓 明  自治区电力局副局长、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
  曲 恒 明  西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张 文 生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张 建 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锦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赵 世 军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骆  涛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刘 玉 平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布  杰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巴  桑  自治区铁路办常务副主任
  张  韧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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