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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诊疗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诊疗工作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82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处理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筛查诊疗工作,反应快捷、措施得力,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进行。

  国庆节即将来临,从目前全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诊疗情况看,门诊筛查量持续较大,且有节日期间增加的趋势。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单位,尤其是23家定点筛查诊疗医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节日期间筛查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和设备、物资调配及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门诊筛查、医疗救治、信息报送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流程,掌握诊疗标准,保证诊疗效果。要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严禁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医院内向婴幼儿家长推荐补钙等产品,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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