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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8月份全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农村垃圾治理水平不高、垃圾回潮严重、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缓慢、水源保护区垃圾污染较为严重等问题,市家园办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建议函》,并向相关县(市)区发出了《加快落实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镇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的催办函》。
  三、宣传发动和信息工作情况
  随着我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机关单位和社会力量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2008年3月福州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家园清洁行动周”活动,市各级团组织共组织了55场活动,出动志愿者12000人次,植树15000多棵,清洁垃圾120处,大大改善了水源保护区及周边乡(镇)村环境卫生状况;省台办派出20多名机关干部专程赴挂钩帮扶的平潭县中甲村,组织开展“清洁家园”共建活动,当地镇、村200多名干部也同时参与了共建活动,本次活动,共清理村道垃圾10余吨,该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福清市通过每月开展一次“全民卫生大清洁行动”,既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又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马尾区、罗源县、闽侯县等把家园清洁行动与迎奥运系列活动相结合,在全社会形成了“我为奥运争光、人人参与家园清洁行动”的良好氛围。
  市家园办还联合福州电视台、福州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对全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县(市)区也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市家园办还把媒体监督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集中曝光一批垃圾乱堆放点,并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和跟踪督办。目前,所有曝光点垃圾均已清理完毕。
  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报全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市“家园办”每半个月编辑1期工作简报,今年1-8月份共编辑简报16期,其中被省“家园办”转载8篇。各县(市)区也都开展了简报工作,并上报市家园办,目前已收到各县(市)区工作简报45篇,其中,福清市8篇、仓山区7篇、罗源县7篇、马尾区6篇、晋安区6篇、闽清县3篇、闽侯县3篇、连江县2篇、长乐市1篇、永泰县1篇、平潭县1篇。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认识,对传播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沟通等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1、人员机构不健全,监督指导不到位
  随着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不断深入,对各县(市)区家园办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等提出更高要求,部分县由于人员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致使整治进度滞后,垃圾回潮严重。如闽侯县“家园办”工作人员仅2人,且没有配备必要的巡查设备,造成对乡镇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该县整治进度明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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