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第一批)的通知
(鄂经煤炭〔2008〕134号)
各产煤市、州经委:
根据《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整顿关闭的有关精神,现将2008年6月30日前到期的44家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注销。矿井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后,不得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深入矿区验证矿井关闭工作到位,并将过期证件和矿井关闭情况及时报省经委备案。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如下:
一、松滋市:上湾煤矿、四方岭煤矿、三溪口煤矿;
二、远安县:正湾煤矿、汉水坡煤矿(调整提前关闭)、泡腾树煤矿、西峰煤矿、王儿河煤矿、柳树沟煤矿、换相树湾煤矿、沙沟子煤矿(调整提前关闭);
三、长阳县:谢家湾煤矿、松木坪煤矿西井、干洞湾煤矿、龙潭河煤矿;
四、当阳市:袁家榜煤矿、宏发煤矿;
五、南漳县:梅子垭煤矿;
六、荆门市:马河煤矿三号井、汉山煤矿、巴往冲煤矿、罗汉山窑湾煤矿、武当沟煤矿、七里坡煤矿、友源煤矿、安利煤矿、三化煤矿、陶坡煤矿、佘家堰煤矿、金华村福利二号煤矿;
七、恩施市:李家湾煤矿、龙洞湾煤矿;
八、鹤峰县:留驾煤矿;
九、咸丰县:枸树湾煤矿、桦橄林煤矿、茶香坨煤矿;
十、建始县:杨家槽煤矿、小磺湾煤矿、塘坪湾煤矿、厂湾煤矿、腰田坡煤矿、木桥煤矿、大竹煤矿;
十一、大冶市:康利煤矿(原建业煤矿)。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