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武汉及周边地区
该区包括武汉、应城市等地区,是省内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区地面变形主要分布区。岩溶地面塌陷,分布于长江沿岸的白沙洲和鹦鹉洲等地段。此外,由于武汉市的工程建设,如过江隧道、深基坑施工,也可能诱发地面变形和破坏。
(四)襄樊保康和十堰地区
该区由于2005年的特大暴雨诱发了许多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还将继续变形破坏。
根据上述分析确定了全省39处地质灾害点作为全省重点督办监测区(点)(见附表)。
三、重点防范期
上述分析的地质灾害(区)点发生的时间仍以雨季为多发季节,汛期,即:五、六、七、八4个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间。修路、采矿人类活动可随人类活动的加剧而诱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暴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多发区与暴雨中心的迭加地区,必将是地质灾害重灾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如三峡库区、矿山、工程建设区等,在大规模的城镇建设、道路建设、矿山采掘中,出现的一些对山体边坡开挖与处理不当,滑坡体的切脚或切腰及废渣弃土随坡排放等问题。如遇暴雨,必将诱发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应引起有关地方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制。督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区,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按照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发放明白卡,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建立避灾的台帐,加强日常的监测、临灾地预报和灾情的速报。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在当地媒体上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到相关灾害点的责任人,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三)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工作,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出现重大灾情和险情,要及时上报。接到地灾信息后,各地要立即组成工作组,赶赴重点地区指导基层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地质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地质灾害的信息应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达到向省政府上报的标准的地质灾害信息,由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向省政府报送灾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