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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林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③宣传报道材料(含完善的影像资料);

  ④工作总结;

  ⑤技术总结。

 

7

经费使用

10

经费专款专用,对专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大。

①专款专用,建立经费使用单独台帐

  ②经费用途符合重点扶持专业化服务要求

 

8

特色

  附加分

10

创建工作中有明显成效的创新,形成了明显的工作特色。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总分

 

 

 

 



  附件2:
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为规范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区测产程序、测产方法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按照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特制定本办法(千亩示范区测产参照此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要求,突出标准化和可操作性,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把关,阳光操作,确保水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区测产验收顺利开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水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区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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