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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呼政办字〔2008〕142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期,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将可能对奶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奶农切身利益的高度,迅速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确保消费者安全和我市奶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逐级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检查任务按时完成,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二、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农业部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对我市奶业生产基地和奶制品消费重点城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我市要安排重点奶源旗市区配合上级进行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对养殖场、奶户、奶源生产基地的抽检覆盖率不得少于50%。对已通报有三聚氰胺奶粉生产企业的奶源养殖场、基地要开展重点监测,全面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

  三、加强生产形势分析和产业救助。各旗市区人民政府,特别是牛奶主产区要加强本旗市区生鲜牛奶收购和乳制品销售监测变化情况,制定生鲜牛奶收购应急预案,研究奶站管理的有效形式,切实维护奶农利益。发挥各地奶业协会和农牧民合作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其他乳品加工企业扩大奶源收购,防止发生倒奶杀牛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此次事件对奶业发展的影响,评估经济损失,提出帮助乳制品企业和奶牛养殖户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

  四、强化奶牛养殖的生产管理。加大对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和机械化挤奶站的管理力度,引导奶户集中饲养,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培训,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都要建立投入品记录和动物疫病治疗记录。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奶牛养殖小区和奶牛村要设立奶源质量管理监督员,负责奶源管理、奶站监督工作,坚决打击生鲜牛奶掺假制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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