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社会工作运行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建设合力
(十七)健全社会工作协调机制。各区县要成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通过例会制度等形式,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社会建设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指导协调。按照与市社会工作机构职能基本对应原则,各区县要组建社会工作机构,加强对区县社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要制定《北京市社会建设指标体系》,逐步实现社会建设工作量化管理。根据每年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确定年度折子工程,加强对全市社会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十八)健全社会工作队伍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制度保障,切实提高社会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完善社会工作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规范社会工作者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考核评价和权益保护机制。坚持职业培训和专业教育并重,全面提升社会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水平。加强对现有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支持首都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向社会建设相关方面倾斜。实施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通过3到5年努力,培养上百名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上千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上万名初级社会工作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首都社会建设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十九)健全社会志愿者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全面总结奥运志愿服务成果,并及时做好成果转化工作,逐步形成社会志愿服务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建立社会志愿者激励机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加入社会志愿者组织,有序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实现公众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20%以上。适应开展经常性志愿服务要求,健全社会志愿者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社会志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适应应急性志愿服务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志愿者动员协调机制,建设各种类型的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各种自然灾害。大力倡导社区就近志愿服务,到2010年,全市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的15%。
(二十)完善利益诉求和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建立基层社会信息直报点,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提出分析报告。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协商对话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党和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深入研究问题。健全信息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搞好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完善矛盾排查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信访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切实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