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交通、环境等问题,努力实现“五无”目标。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服务,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实现“无零就业家庭”目标。切实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努力实现“无城镇危房户”目标。切实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无拖欠工资问题”目标。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实际利益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无重大重复上访户”目标。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努力实现“无社会救助盲点”目标。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保险事业,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覆盖多层次需求的社会保障格局。
(六)不断完善社会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把政务服务、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公共服务进社区。健全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健全基本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医院和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的作用,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群众自助服务网,更好地为各界群众提供服务。健全志愿服务网络,在有条件的社区普遍成立志愿者服务中心,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加快发展。
(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步伐。对可由社会组织或机构承接的事项,政府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多种形式,实行购买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研究制定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承接公共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在加大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向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进一步规范购买公共服务操作程序,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和项目、购买方式及监督评价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社区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