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烟台市卫生厅关于印发《烟台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2、强化责任意识,严防麻痹大意。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妇保院要充分认识做好“问题奶粉”患儿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院的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专家队伍,培训医务人员。同时,要及时、认真地诊疗病人,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积极加强并发症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死亡。

  3、加强门诊接诊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转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门诊接诊的登记管理,发现与服用“问题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患儿时,要认真做好患儿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按本预案制定的病例诊疗流程,实行首诊负责制,及时组织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

  四、信息的发布及报送

  按照相关规定,有“问题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情况,统一归口由市卫生局“问题奶粉”安全事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其他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每日必须在10:00前将当天情况报市卫生局医政科,确保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病例上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

  联系人:盖静

  联系电话:6247776

  附件1:烟台市“问题奶粉”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烟台市“问题奶粉”患儿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附件3:烟台市“问题奶粉”患儿医疗救治信息组名单
  附件4:卫生部《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
  附件5:《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超声检查流程》(略)
  附件6:《宣教要点》
  附件7:与“问题奶粉”有关泌尿系结石患儿就诊情况登记表
  附件8:“问题奶粉”安全事故专病医疗队名单

  附件1:
烟台市卫生局“问题奶粉”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翠玲 市卫生局 局长
  副组长:李树文 市卫生局 副局长
  成 员:
  杨 军 毓璜顶医院  副院长
  唐 燕 烟台山医院  副院长
  宋翠萍 莱阳中心医院 副院长
  张 耕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所长
  孙晓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