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治理乱扯乱挂、乱摆乱放。除经批准的省、市重大活动外,严格限制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护栏、杆体、楼体、树木等设施上设置宣传条幅、布幔和广告,对违规设置的予以清除。清理沿街商家乱设牌匾、旗幌、招牌、落地灯箱(牌),清除沿街两侧和居民小区庭院乱堆乱放杂物。规范整理依附建构筑物、设施和杆体上设置的各类线缆,清除各类废弃线缆及相关设施。
3.治理乱贴乱画。及时清除建构筑物、设施、地面、树木上的办证、刻章、收药、招聘等各种乱贴乱画,清理沿街商家门脸、橱窗上乱张贴的各种文字、图画等招贴。主干街路、重点区域随时发现随时清理,不留死角,原色涂刷,杜绝二次污染;要将清理工作向其他街路和居民小区庭院延伸,解决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庭院乱贴乱画多、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继续坚持市、区公安和城管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乱贴乱画蔓延。
4.治理废品收购站点。取缔城区内无照从事废品收购经营站点,整顿规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及居民生活的废品收购站点。主干街路和重点区域禁止设立废品收购站点,消除废旧物品收购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的污染。
5.治理私搭滥建和废弃烟囱等设施。拆除居民小区庭院严重挤占生活空间、妨碍居民出行、影响防火安全的棚厦、车库、封闭围挡、围墙、煤池等建构筑物和设施,对闲置、废弃、停止使用的烟囱和锅炉房,逐一进行认定,对无保留价值的予以拆除。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升环境秩序管理精细化水平
1.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主干街路、广场、迎宾路线、繁华区段在坚持“两扫全保”的基础上,提高作业标准,夏季全部实行水冲洗作业,背街背巷和居民庭院实现专业化清扫。实行黎明即扫作业方式,早7时前完成清扫作业;延长保洁时间,春夏秋季到晚10时,冬季到晚9时。搞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装卸、运输各环节工作的衔接,杜绝垃圾长时间堆放,减少环境污染。冬季及时清除街路冰雪,科学施用融雪剂,防止大面积出现黑雪泥路现象。
2.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搞好交通护栏、过街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路名牌、公交候车亭廊、电话亭、邮筒、公共照明和灯饰亮化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每年“五?一”前粉刷、油饰完毕,每月1次定期清洗蒙尘、污垢,及时维修破损设施,确保各类设施整洁、完好。
3.加强占道市场摊区管理。整顿规范占道市场摊区,做到按指定位置、面积和时限占用道路,摊位摆放整齐,不设置固定商亭、摊床等设施,取缔市场摊区原煤散烧和明火作业,降低烟尘污染,查处下道经营和外溢经营,严禁提前入市和延时经营,在开市经营期间实行全程保洁,撤市后及时清除垃圾污物。达不到管理标准的,对开办单位实行经济处罚;问题较大的,取消摊区主办单位开办资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控制占道市场摊区总量,创造条件并鼓励、支持建设室内市场,逐步引导占道业户“退路进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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