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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干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今明两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城市环境和秩序集中整治,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达到净化、序化、亮化、美化目标。

  (一)整治区域环境,消除环境卫生管理死角和盲点

  1.整治背街背巷、居民庭院环境。对次干路、支路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除残存的垃圾杂物,按照每日清扫、全天保洁作业标准,全面提高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实现背街背巷与中心城区环境同步的目标;加强物业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整治旧有小区环境,取缔饲养禽畜、违章搭建、随意堆放装修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实现居民庭院与城市街面环境有序衔接。

  2.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对京哈路、哈阿路、哈同路等10个出入城口区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道路两侧残存垃圾、基建残土、“白色污染”,清除违章建构筑物,消灭卫生死角;对新春乡、白家堡、黎明乡等“城中村”的村容村貌进行重点整治,清除村内道路两侧垃圾,组织群众清除门前乱搭亭棚现象,改变“脏、乱、差”面貌。

  3.整治铁路沿线环境。集中力量对铁路沿线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马交线”、“516”道线等29条未封闭路段和已封闭但环境卫生脏、秩序乱的路段,清理铁路沿线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及堆放的物料,净化铁路沿线周边环境卫生和秩序。清理铁路沿线整治范围内各类横幅、广告,拆除沿线两侧除铁路设施以外的废弃建构筑物和违章设施。选择合适树种,因地制宜,实施绿化,建设绿化生态景观长廊。

  4.整治江河两岸环境。清除松花江、阿什河城区段,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沿岸堤坡、堤顶和滩涂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清除水面各类漂浮物;取缔河道采沙、圈圩围垦、滩涂内违章搭建及堆放物料行为。加大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查力度,严查恣意排放未经处理污水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江河污染。建设沿江河绿化景观、廊道和健身休闲游园,打造两岸生态景观带。

  (二)治理难点问题,逐步消除市容环境卫生脏乱的污染源

  1.治理各类违章占道行为。取缔市区主干街路和重点区域无照商贩等占道经营行为,对其他街路的商贩进行疏导规范,做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不堵塞交通。严格查处露天烧烤、乱设露天餐饮等店外经营、占道加工作业现象。整顿修车、洗车、空车配货行业,对违章占用道路修车、洗车、配货的予以取缔。按照有关规定,设定城市禁讨区域,引导生活无着人员到指定机构接受救助。疏导和规范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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