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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政字〔2008〕1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我省污染减排工作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省“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洪 峰 省委常委、副省长

  召集人:
  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发理 省环保局局长

  成 员:
  贺久长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雄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孙 科 省科技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喻建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冯明怀 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洪小康 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小平 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建阳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王社安 省商务厅贸易办主任

  薛 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魏恒星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孝廉 省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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