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根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实现环境监察能力、环境监测能力、环境信息中心、环境宣传教育能力达标。
四、市建设局
(一)加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在线监控设施运转正常,运行记录完整。
(二)提高泰城污水收集管网的覆盖率,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市区范围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提高中水回用能力,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四)督促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五)做好老垃圾处理场封场工作,资料要齐全,垃圾渗滤液运至新垃圾处理厂处理。
(六)对管理范围内的城区河道进行清理,清淤疏浚。
五、市城管执法局加大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现象的查处;取缔露天烧烤;查处不按规定采取围挡洒水的建筑施工单位,防止扬尘污染。
六、市爱卫办改善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消灭卫生死角,实施长效管理。
七、市城建国资公司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保证运转正常,对老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处理,达到设计的处理标准,运行记录完备齐全,交接手续要完整。
八、市高新区、县(市、区)政府
(一)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工业危险废物按规定要求得到妥善处置;泰山区、岱岳区负责的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100%,各县(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医疗废物全部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
(二)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规定标准。
(四)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五)各县(市)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建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三级联网。
(六)泰山区、岱岳区、市高新区对管辖范围区的河道清淤疏浚;防止道路扬尘污染;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区路段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消灭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