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8〕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18号),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8月26日,广西河池市维尼纶厂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9月8日,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截至9月18日,已造成260人死亡。9月13日,四川省巴中市巴运集团发生客车坠落事故,造成51人死亡。国庆节期间,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采取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的方式,进行科学检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三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