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乳制品安全事件工作机构的通知
(沪质技监办〔2008〕488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适应乳制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更为妥善地应对当前乳制品突发事件,全面加强本市乳制品监管工作,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沪质技监(2006)585号〕有关规定,市局决定对前期已组成的处理乳制品安全事件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局处理乳制品安全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事件重要信息的上报和批准发布;
(3)审议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4)完成市政府或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黄小路
常务副组长:郑光辉
副组长:沈伟民、唐晓芬、杨江波、季晓烨
成员:陈木楷、姚永栋、朱明、赖晓宜、黄肖强、陆敏、陶粮民、倪建国、封春荣、都建国、郑建国、季飞、邵力、王晓诚、孙晓峰、马金舟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2)承办市局有关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3)建立并完善本系统处理乳制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
(4)协调和组织开展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具体工作。
(5)向市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或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成人员:
主任:陈木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