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术语
垃圾二分类: 指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垃圾三分类:指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垃圾四分类:指垃圾分为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二、分类区域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除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单独投放至小区指定地点、分流处置外,其它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处理;城市化区域居住区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收集处理;政府机关、学校、酒店、宾馆、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等实行生活垃圾三分类收集处理;景观道路、主要旅游景点、主要窗口等公共场所实施生活垃圾二分类收集处理。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畅通、有序的物流系统,实现全程管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 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在进一步完善本市的生活垃圾专项分类系统(大分流系统,包括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一次性塑料饭盒等)的基础上,依据贯彻生活垃圾“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兼顾末端处置、号召全社会参与、方便市民投放等原则,确定本市居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类方式,全市垃圾分类实现“双统一”(即:标准统一、标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