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保障工作提升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水平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反映我市融入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情况,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营造良好服务环境,现就加强信息保障、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一)建立、完善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网站,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中国软件测评中心2008年县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改版升级,充实有关内容,提升在全省、全国同类网站的位置;市政府组成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明政办函〔2007〕60号)要求,规范网站建设,并做到网站域名应与本部门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县(市、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要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实行统一管理。
(二)规范设置政府网站栏目。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网站的栏目设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体现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网上审批、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条例规定应公开信息、其它依法应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栏目、公开要素、在线受理)、规范与保障(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监督保障机制)等;在线办事和网上审批主要包括服务框架(应用主题设计、快速通道设计)、服务人性化程度(针对用户对象提供服务、人性化导航设计、无障碍程度、服务资源整合范围与深度)、服务丰富度和质量(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查询、在线申报)、百件实事网上办等,并实行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公众参与主要包括咨询投诉、实时交流、民意征集、自由评论等。
(三)凸显政府网站特色。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设特色栏目,做到一县一特色;市直部门网站要根据各自职责,设置“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11·6”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农业155”等特色栏目,更好地服务发展。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网民查询,共享政府信息公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