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08]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事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应对处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农业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奶业生产正常秩序,全力以赴保护奶农利益、保障市场供给、确保奶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我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奶站是奶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一头连着奶农,一头连着乳品加工企业。我区原料奶多数是通过奶站或奶贩子销售给乳品加工企业,少数是规模饲养场直接向乳品加工企业销售。长期以来,各地奶站的组织形式多样,管理方式复杂,监管主体不明确,多头混乱管理,经营良莠不齐,制度很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较大,原料奶中间收购环节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不仅十分关键,而且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肃认真、扎实高效的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切实把奶站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加大力度、迎难而上,坚决彻底、不留隐患,不折不扣完成整治行动各项任务。
二、确保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摸清奶站现状,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将所有奶站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规范行为,建章立制,使奶站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有力改善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为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