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等关于对获得“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的单位予以表彰的通报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苏州市总工会关于对获得“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的单位予以表彰的通报
(苏劳社技[2008]52号)


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各有关单位:
  我市于2002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以来,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紧密结合自身技能技艺的特点,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开发研制新产品,攻克技术难关、破解工艺难题、抢救濒危文物、开展课题研究、热心带徒、著书列传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社会赞誉,成为我市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一个亮点。为鼓励创造,激励创新,多出成果,更好地发挥大师(名师)工作室的辐射效能,根据《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5]162号)文件精神,经过自主申报、现场考察,评审讨论,报市政府核定,现对获得“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计37万元。 名单如下:
  一等奖
  1.胡国强金切刀具技能大师工作室
  2.数控应用技能名师工作室
  二等奖
  1.王金山缂丝大师工作室
  2.古典园林建筑名师大作室
  3.焊接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
  4.电气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
  5.烹饪技能名师工作室
  三等奖
  1.顾文霞刺绣大师工作室
  2.蒋雪英刺绣大师工作室
  3.模具制造技能名师工作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