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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中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

  二、加强民主管理,健全企业薪酬分配机制

  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源头参与制度。工会和职工代表应通过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企业薪酬分配的源头参与。各企业董事会应充分重视、认真研究职工董事就有关职工薪酬分配和职工福利待遇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的企业,职工董事宜进入该委员会,参与薪酬分配方案的研究和制订。尚未设有职工董事的企业,董事会召开涉及企业薪酬分配的相关会议时,应当邀请工会主席参加,听取并重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理层在讨论涉及企业薪酬分配或与薪酬分配相关的职工福利待遇事项时,应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主席必须全面、全过程地参与企业有关薪酬分配制度、方案的制订,积极反映工会的主张和职工的要求,以更好地在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是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要强化“五个必须”,努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的有机结合,即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企业工会选派;包括企业工资标准和结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标准、工资支付办法、职工基本福利项目以及企业年金等在内的企业分配制度或方案,以及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企业薪酬分配制度、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文本等必须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向全体职工公示;企业必须支持工会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检查企业分配制度、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所形成的报告必须向下次职代会报告。

  3、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企业薪酬分配科学民主、公正合理的重要制度平台。要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的规范性,坚持提前一周时间,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等重大方案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审议。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和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和分配方案的完善,要在组织职工参与审议薪酬分配制度和分配方案的过程中,教育职工正确把握共建共享的辩证关系,引导职工自觉关注企业发展,积极主动促进企业发展;要有效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规范完善。要以职代会为载体,把审议薪酬分配制度方案的过程,作为发扬民主,集体协商的过程,作为理性表达诉求,兼顾各种利益的过程,使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体现激励与制约的结合,协调与平衡的统一,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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