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8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

  54.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袁翠竹、各县(市)区长55.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行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人:宋振京、袁翠竹56.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避免出现滥发“红头文件”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袁翠竹、各县(市)区长57.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健全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树立正确导向,把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
  责任单位: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
  责任人:郭巧敏、宋振京58.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建设责任政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责任人:宋振京、刘二华、各县(市)区长
  十二、提高干部素质
  59.我们党政机关的公务员,特别是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要起码做到能讲、能写、能干和会做群众工作,都应该能讲平顶山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会讲平顶山的特点、文化及历史人物。全市人民都要热爱平顶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维护平顶山的形象,为平顶山的发展献计献策、出力流汗。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既不可“出师未捷身先死”,倒在各种诱惑面前;也不能“希冀立万世之功”,应以平常心踏实干成事才是本。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长60.进一步完善考试录用制度,确保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积极探索吸引、留住和用好高层次人才的新机制,继续加强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使用相结合,有效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努力使各级干部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责任人:赵更、各县(市)区长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八日

lar_249640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