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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升关中地区小城镇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的三年时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投资3亿元,在关中地区实施百镇建设工程。这是加快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关中城镇群和解决农民富裕问题的重要举措。我市作为关中地区百镇建设的重点区域,2008年有25个小城镇被列入关中百镇建设重点镇。为落实省政府关中百镇建设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我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市政府第14届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日

  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发展壮大关中城镇群,提升小城镇发展水平,推进关中地区城镇化率先发展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的三年时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在关中地区实施百镇建设工程,支持关中地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建设厅的具体安排,我市作为关中地区百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有25个小城镇被列入全省百镇建设重点镇。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的百镇建设重点镇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建设,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省政府确定关中百镇建设为契机,以率先实现城镇化为依托,以城乡一体化为总目标,不断改善小城镇综合人居环境,按照“整体协调、结构优化,重点优先、分类指导,强化基础,突出特色”的原则和省指导、市组织、区县镇实施的模式,从抓重点镇着手,突出示范带动,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逐步形成中心市区和中心城镇、建制镇布局合理、功能基本完善的西安城镇体系,逐步缩小中心城市与外围城镇的差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尤其是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小城镇建设的认识,把小城镇建设发展与城市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城镇化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列入中心工作议程。
  (二)工作目标我市百镇建设重点镇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从2008年至2010年,用三年时间,通过省政府和市、区县投资补助、镇自筹以及社会投资的共同努力,硬化小城镇道路、改造和新建排水设施,因地制宜地开展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镇绿化美化,改造街景容貌,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和提升小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在突出抓好省上列为重点镇的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增选一批经济势头发展良好的小城镇作为市级重点镇,基础设施先行,狠抓项目,以奖代补,建立起层次有序、重点突出、全面发展的小城镇建设推进机制。通过努力,推进重点镇镇区道路硬化率达到90%以上,主要排水设施建成使用,环卫设施基本完善,污水和垃圾基本得到治理,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建设一批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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