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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⑵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社区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健康发展。
  ⑶坚持村民自治。保证村民群众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权利,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村级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⑷坚持统筹规划。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新农村建设资源、政府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源和农村社区资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提高效能。
  ⑸坚持权责统一。完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农村社区服务平台,明确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农村社区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改进农村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⑹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村情和村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区分城郊型、集镇型和村落型等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培育功能完善、重点突出、特色明显的新型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配合,村级组织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强化农村社区服务为重点,探索城郊型、集镇型、村落型等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内容
  (一)推进农村社区中介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社区村民提供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务工适应能力。挖掘社区就业潜力,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推进农村社区计生卫生服务。整合和利用现有农村医疗资源,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加强对社区计生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强化药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和过期药品流入农村社区。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新机制,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三)推进农村社区救助服务。建立健全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社区村民自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农村社会救助体制,探索建立社区“慈善超市”,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慈善事业。
  (四)推进农村社区安全服务。加强社区警务室和防控网络建设,完善社区防范机制。依托社区村委会,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活动,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等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五)推进农村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加强文体活动阵地建设。加强村民学校建设,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面向村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配置相应的健身器材,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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