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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肉牛产业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肉牛产业的意见
(宛政〔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豫政〔2006〕37号)的精神,为加快我市肉牛产业发展,打响南阳肉牛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突出三个重点(即加工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建设、良繁体系建设),实现四个突破(即产业规模、品牌培育、市场开拓、产品加工),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肉牛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
  二、目标任务
  以2007年实际完成指标为基数,到2010年,肉牛饲养量达到315万头,其中存栏200万头,年递增7.6%;出栏115万头,年递增8.2%;牛肉产量达到18万吨,年递增8.7%;肉牛产业产值达到70亿元,加工业产值与养殖业产值比达到1.5:1。
  三、工作重点
  (一)皮南牛品种审定
  要于2008年12月底前完成皮南牛品种审定工作。一是建立核心群。选定公牛50头,其中成年种公牛10头,后备种公牛20头,不同年龄的公犊牛20头;选定母牛3000头,其中成年经产母牛2000头,后备母牛1000头,组成皮南牛品种审定核心群。二是完善皮南牛品种审定有关资料。对引进皮埃蒙特牛以来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建立皮南牛种牛档案,并按代次、年龄、性别等进行生物统计分析,确保皮南牛品种审定工作所需资料完备。三是制定皮南牛品种标准。根据品种审定要求,分别制定皮南牛种公牛、种母牛
  品种标准和皮南牛选育标准。四是搞好皮南牛品种审定。向国家牛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在有关专家指导下,组织召开品种审定会,按时完成皮南牛品种审定工作。
  (二)生产基地建设
  以新野、唐河、方城、邓州、社旗等5个县市和其他县区肉牛养殖基础较好的乡镇为主体,采取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大力发展肉牛规模养殖,建设肉牛生产基地。从2008年起,由市畜牧局与科尔沁牛业南阳有限公司共同制定千头畜位肉牛育肥场建设标准,并由市畜牧部门、市财政部门和科尔沁牛业南阳有限公司对按标准建设的规模化肉牛育肥场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育肥场,按照验收的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资金,直到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每新建一个1000头畜位以上的育肥场,市财政补贴50万元。各县市区要对市财政补贴的千头规模育肥场进行配套补贴。为加大对肉牛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成立肉牛产业发展贷款担保中心,由千头规模肉牛养殖企业、县级财政和科尔沁牛业南阳有限公司按比例出资建立担保基金,每个县担保基金额度不低于3000万元,需要贷款的养殖企业与科尔沁牛业南阳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合同后,科尔沁牛业南阳有限公司为需要贷款的养殖企业出具担保手续,经金融部门审核,发放贷款。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肉牛规模养殖场户达到10000个,其中1000头畜位以上30个;500-999头畜位30个;300-499头畜位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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