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8〕167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省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副秘书长李福升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科技、供销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国土资源厅 (包括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农业委员会 (包括省牧业管理局)、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社、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气象局、省武警森林总队、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森工集团、吉林粮食集团公司、省水务投资集团公司、省农电有限公司。
副秘书长张宝田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发展改革、环保、统计、发展研究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包括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局、省统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省政府调查研究室)、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副秘书长刘长龙 不再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环保、发展研究等方面工作。原有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副秘书长丛红霞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商务、外事、旅游、开发开放、经济协作、台湾事务、贸易促进、长白山保护开发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省旅游局、省政府图们江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分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海关 (包括省内各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吉林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