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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含三聚氰胺奶制品清查及致病患儿诊治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含三聚氰胺奶制品清查及致病患儿诊治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8〕100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最近,全国发生了婴幼儿因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事件,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成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卫生部牵头、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紧急部署。“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做出工作部署。相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要求,迅速反应,主动工作,及时处置,对国家公布的问题奶粉进行了清查;对因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及时筛查、治疗;对我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加大了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
  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不合格奶制品清查处置等应对工作,事关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关爱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力、有序地做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突出抓好相关不合格奶制品的清查处理工作
  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国家已经检测出并公布含有三聚氰胺、进入我省流通环节的相关企业相关批次不合格产品,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清查力度,有问题奶粉一律按规定下架、封存、召回、销毁。前段已经开展清查工作的也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在生产、销售、流通各个环节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要重心下移,重点清查消息闭塞、较为偏僻的农村,人员流动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及不合格奶粉销售量较大的地区。对没按规定清查到位、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患儿筛查和诊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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