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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成   员:
  张振鹏 (小店区副区长)
  张志勤 (迎泽区副区长)
  程有录 (杏花岭区副区长)
  张俊一 (尖草坪区副区长)
  常福元 (万柏林区副区长)
  牛东全 (晋源区副区长)
  郭太林 (古交市副市长)
  张晋涛 (清徐县副县长)
  韩 勇 (阳曲县副县长)
  郝巨山 (娄烦县政府办主任)
  胡志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俊 (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美玲 (民营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青书 (市农业局副局长、畜牧局局长)
  常红勤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何 茜 (市财政局农财处处长)
  杨贵宝 (市农业局畜牧处处长)
  武济顺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办公室主任:尤天拴(兼)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本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三项检查任务全面展开,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四、采取有效措施  
  (一)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源头监管,对全市动物及其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二)严格责任追究。将县(市、区)、开发区、部门自查与市级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认真抓好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三)搞好安全监测。按照农业部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检查监测力度,按照随机抽样原则确定抽检单位,抽检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对原奶、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要进行抽样监测。

  (四)加强生产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以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和机械化挤奶站为重点的养殖场和种养基地管理力度,加强种养环节技术培训,引导标准化、规范化集中饲养和规模种植,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坚决打击掺假制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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