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8〕2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省经委 二○○八年八月七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商有关部门,现就加强全省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把社会资源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运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服务平台,培育服务市场,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建设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推进。通过多种形式的探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二是优化资源、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化组合。三是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推动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四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服务体系建设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是立足服务、注重实效。着眼为中小企业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增强服务效果。
建设目标:构建和完善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政策法律等八个服务子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初步建立能够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