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没有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报企业登记注册地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机构)备案。

  (七)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或承办单位审议同意,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备案。

  (八)现场应急预案由现场指挥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报现场指挥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项、单项及保障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审核时,应当提交书面说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编制背景材料;

  (二)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三)应急预案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

  (四)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

  (五)对存在的分歧意见处理依据和结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应急预案公布与实施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公布:

  (一)市总体应急预案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

  (二)区县(自治县)综合应急预案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应急预案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部门(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

  (三)市政府部门(单位)专项、单项和保障应急预案以市政府办公厅或市政府部门(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

  (四)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文件的形式公布,村(社区)应急预案以村(社区)名义张榜公布;

  (五)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以企业(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

  (六)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以主办或承办部门(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

  (七)现场应急预案以现场指挥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的形式公布。

  第十六条 凡涉密的应急预案要删除涉密内容,编制应急预案简本及时公布。

  第十七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建立相应的联动协作机制,应急预案实施时按照规定职责进行应急响应。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