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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08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08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08〕618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008年国庆节日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国庆期间(9月28至10月5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举国上下热烈庆祝2008北京奥运会取得圆满成功。200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来沪旅游、度假的国内外游客将大量增加,食品供应旺盛,但本市仍处在初秋,气候变化不定,食品安全隐患增多,党中央、国务院正在严厉查处奶粉重大食物安全事件。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针对节日食品的特点,认真排摸薄弱环节,节前组织力量对重点环节好食品开展检查,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节日期间做好巡查,确保节假日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城市形象。

  (三)加强值班,应对突发事件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工具,安排处理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回复举报者。

  (四)开展预警,做好指导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要针对今年节日特点,发布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在节日期间组织队伍开展专项督察,指导区县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指导和检查

  1、加强宴席食品安全宣传。节日期间,本市各大酒店和大型餐饮单位将面临婚宴高峰,针对当前餐饮单位承办大型宴席(婚庆喜宴)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市局印发了《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消费指南》和《上海市大型宴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一方面指导餐饮单位科学设计宴席菜谱和降低宴席食品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增加自身保护意识。各分局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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