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全市培养技能人才3万人,其中新增技师、高级技师6300人,到201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万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到5.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企业目标。到2010年,全市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服务业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 5%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15%以上。
其他企业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10%以上。
--职业院校目标。到2010年,全市各类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占比达到6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30%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目标。到201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技能劳动者中,具有高级技能(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5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15%以上。
其他合同制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8%以上。
二、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构建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综合调控作用。把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为职工创造主动学习、终生学习生产技能的良好环境。二是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宏观管理作用。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组织好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作用。会同企业管理者共同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利用职工技协和职工学校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强化岗位培训和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和形成一批技能带头人队伍。五是充分发挥各级人事部门的积极作用。在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注重在合同制职工中培养高技能人才,并为他们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