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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四)各住宿、餐饮、购物接待单位,要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电力安全、治安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的同时,确保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人员到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和消防设施,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要特别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五)各景区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安全。在9月25日前,一是要对大型娱乐设施、用电设备等重大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转。二是健全完善相应的人员疏散方案和售票点、公共厕所和停车场等设施的扩容方案、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治安、消防、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9月25日前至少完成一次演练。三是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和在岗安全知识培训。四是加强各种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有水面的景区(点)要特别做好防溺水和水上救护工作。

  奥运场馆、旅游景区(点)的安保设施和措施要在“十一”期间予以保留,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公安、中心区管委会、业主等部门要继续实施奥林匹克中心区安检措施。中心区要在9月29日前以5A景区标准建设好公共服务设施,如道路指示牌、引导标识、餐饮点、临时厕所、电瓶车、大型旅游车辆和私家车停车场等,确保参观有序、安全。

  (六)各旅行社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各旅行社要针对游客可能骤增的特点,制定交通安全等应急预案,特别要重视跨省市的旅游交通安全,确保安全行车。要采取具体措施,保障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游客死伤事件和恶性投诉问题,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政府、市应急办、市假日办。市假日办在黄金周期间将继续组织人员对景区(点)进行暗访。

  五、继续加大对“一日游”市场治理整顿力度

  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但是首都旅游市场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继续加大对“一日游”的市场整治力度。

  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协同配合与执法联动,通过增加执法力量、提高检查频率、定人定岗定位等措施,加大对天安门地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热点旅游景区(点)、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揽客、散发旅游小广告、销售虚假旅游交通地图、设立旅游招徕站牌等违法扰序行为。深入开展对从事非法“一日游”的黑导游、黑车及社会旅馆,景区(点)周边及沿线旅游商店、药店、寺庙、医疗咨询场所的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非法“一日游”、少数旅行社低价招徕、中途加价、强制购物、擅改行程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预测分析,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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