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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08〕159号)
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将全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移交给省煤炭工业局承担,请抓紧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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