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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高度重视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和要求全市上下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几个月来,一些单位和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积极跑省进京,使我市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有了新的变化。但多数单位争取资金额度较小,部门单位之间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工作不够平衡,甚至个别单位和部门认识不高或有畏难情绪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进入10月份,按照工作惯例,国家和省将着手制订2009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今年尚未安排的一些资金也将陆续调拨,这是争取上级资金的有利时机。为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大我市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工作力度,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离不开上级项目和资金的支持,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也需要我们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努力争取。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特别要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大胆地向上级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地讲清工作新思路、新设想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赢得上级的支持。

  二、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大工作力度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民政、科技、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等部门,是争取上级资金的重点部门,要重点围绕沈抚同城化建设、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发展计划和政策性资金使用方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我市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向上级争取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跑省进京工作力度。

  三、明确目标,确保成效

  市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市政府市长和各位副市长每人争取上级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也要制定出争取上级资金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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